汴旅文〔2017〕20号
开封市旅游委员会
关于征集“开封礼物”标识活动的
通 知
为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丰富完善开封旅游购物产业链,推进开封市旅游产业全要素健康发展,提升开封旅游商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按照市政府工作总体要求,现开展征集“开封礼物”标识活动。此次活动,由开封市旅游委员会主办、开封大学旅游学院承办。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开封礼物”标识。
二、征集范围
河南大学、开封大学全体教职工、学生均可参加。
三、征集要求
作品应充分反映开封旅游商品特色,具有宋文化、地域特点、典型特征和文化精髓,具有较强的视听震撼力、吸引力和传播力。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创意新颖、构图简洁、色彩明快,富有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作品应配有创意文字说明,电子版以JPG格式提交,图案不低于600×800像素,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纸质稿件彩色打印。
2.应征作品需标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征者自留底稿,来稿一律不退。
3.应征作品应为最新原创、未发表过的作品。
四、投稿方式
1.纸质投递:纸质稿件请在信封处注明“开封礼物”标识征集活动字样。
地址:开封大学旅游学院208房间学院办公室
邮编:475000
联系人:徐轲老师 李菲老师
电 话:0378-23810296
2.电子稿件发送到指定邮箱:kflwbs@163.com。文件标题请注明“开封礼物标识征集活动”。
五、投稿截止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7年3月27日(以电子邮戳为准)。
六、评选办法
1.由评审委员会从来稿中选出质量比较高的标识20件,作为专家终评的对象。
2.专家评审委员会从终评对象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3.评选结果将于2016年4月份在开封大学学校网站首页、开封旅游网等媒体公布。
七、奖励办法
1.由开封市旅游委员会对获奖作者给予相应奖励。其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颁发证书;二等奖1名,获奖金2000元颁发证书;三等奖1名,获奖金1000元颁发证书;
2.开封市旅游委员会将在2017年开封清明文化节上对获奖者进行颁奖,获奖者除获奖金、证书外,另获赠免费开封一日游。
3.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作者自付。
八、特别声明
1.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稿,因邮递延期、丢失、误寄等非主办方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的,主办方不负责任何责任,作品如有雷同,以先寄者优先(依投寄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先后次序)。
2.应征作品均应为投稿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本人负责。
3.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活动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所有权、完全使用权、注册权和版权,活动主办方有权对其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开封市旅游委员会。
6.本活动咨询电话:0371—23810296
2017年3月9日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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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旅游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3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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