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简介
魏继印,男,汉族,河南柘城人。河南省特聘教授。现任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拥有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发掘个人领队资质。郑州大学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博士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访问学者。任黄河文化研究院副院长、河南大学中国古代文明研究中心秘书长、河南大学生物考古实验室执行主任。兼任中国考古学会理事、河南省文物考古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主要从事先秦考古研究,侧重于仰韶文化、中原龙山文化、早期夏文化、中原地区文明化进程、气候变迁与文明演进等方面的研究,尤其是在新砦文化和夏文化的形成研究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学术体系。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子课题1项,在《考古学报》《考古》《文物》《考古与文物》《华夏考古》《中原文物》等期刊发文章30余篇。获教学和科研奖励10余项。
二、主要研究方向
新石器时代考古、夏商周考古
三、科研成果
(一)主要著作
《辉县孙村遗址》,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年
(二)主要论文
《论新砦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考古学报》2019年第3期
《论新砦文化的源流及性质》,《考古学报》2018年第1期
《河南省新密新砦遗址王嘴西地发掘简报》,《考古》2018年第3期
《试析王湾三期文化的来源》,《考古》2017年第8期
《北首岭遗址仰韶文化早期遗存研究》,《考古》2012年12期,此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先秦·秦汉史》2013年2期全文转载
《河南大学文物馆藏明神宗封赠潞安府推官焦思忠诏书考释》,《文物》2020年第5期
《殷商时期中原地区气候变迁探索》,《考古与文物》2007年6期,此文被人大复印资料《先秦·秦汉史》2008年2期全文转载
《玉柄形器功能新识》,《考古与文物》2013年1期
《也谈早期夏文化》,《考古与文物》2011年3期
《濮阳高城城墙的分期、年代及性质》,《江汉考古》2019年第4期
《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墓葬看豫陕晋相邻地区的等级分化》,《华夏考古》2017年第3期
《从先商文化的主要来源看商族起源地》,《中原文物》2009年6期
《辉县孙村遗址发现的陶器文字》,《中原文物》2008年1期
《论气候变迁与中原文明中心地位的形成》,《中原文物》2011年5期
《早期夏文化与夏初历史》,《中原文化研究》2021年第1期
《新砦文化时期的大洪水与二里头文化的形成》,《南方文物》2020年第2期
《新砦遗址:打开“早夏”之门的钥匙》,《大众考古》2020年第4期
《从考古角度看黄河文明包容性》,《中国社会科学报》
《对王湾三期文化族属的新思考》,《中原文化研究》2018年第8其
《淮河流域大汶口文化的族属探析》,《中原文物》2018年第2期
《碳十四系列测年视角下夏文化的年代问题》,《黄河黄土黄种人》2017年9月
《从夏、夷、商三族关系年夏文化》,《中原文化研究》2017年第6期
《考古所见盆盆罐罐的背后》,《大众考古》2017年第5期
《河济地区史前文化的发展及相关问题》,《中原文物》2016年第1期
《试析我国新石器时代晚期人类对自然的认识及其对文明起源的影响》,《平顶山学院学报》第24卷2009年6期
《尧的起源与迁徙》,《兰台世界》2011年8月上旬,全国中文核心
《舜的起源与迁徙》,载《海岱考古》第四辑,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年
《从考古角度看黄河文明包容性》,《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9月30日
《河南辉县发现的大泉五十钱范》,《文物》2008年5期
《河南辉县孙村遗址发掘简报》,《中原文物》2008年1期
《试论陶寺文化的性质与族属》,载沈长云、张翠莲主编《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起源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年9月
《河南新密新砦遗址2014年浮选结果及分析》,《农业考古》2016年第1期
(三)科研项目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多维视域下夏文化形成研究
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原和江汉文明的碰撞、交流与融合研究”
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中原和江汉地区考古学文化的互动与融合研究”
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新砦二期文化研究”
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先秦时期人口流动、民族迁徙与民族认同研究”
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鲁豫皖相邻地区史前考古学文化研究”
参加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大遗址与河洛三代都城文明研究”
四、获奖情況
《试析王湾三期文化的来源》,2017年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论新砦文化的来源及性质》,2018年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一等奖。
《论新砦文化与王湾三期文化的关系》,2019年河南省社科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五、教学成果
主持河南省虚拟仿真一流课程“黄泛区考古与文物保护虚拟仿真实验”
在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和河南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优秀案例征集评选活动中,本人报送的《博物馆学实践教学案例》荣获实践教学类案例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