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研究》2020年第3期刊发了金沙集团1862cc耿元骊教授的学术论文《宋代官户免役的政策调整、法律诉讼与限田折算》,全文约3万字。文章认为,官户在北宋前期完全免役,百姓负担沉重,社会矛盾激化。在承认特权前提下,为减少纷争,朝廷调整了官户免役政策,对免役范围有所限制。采用的手段是以土地数额(限田)为指标区分免役额度,形成了按曾任官级别扣除不同基数再与民户比较的优待措施(法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民户、官户与地方官员围绕“何为官户”以及具体免役数额产生了诸多诉讼争端。为平讼止争,且田地质量千差万别,全国一致的限田额度需要转换为当时当地公认标准,产钱因易于计算逐渐通用,最终形成了一套无成文规定且非常复杂的免役限田折算办法。
由于路径依赖且制度设计不得法,职役被乡民广泛抵触又不得不屈从,出现了严重的承役顺序纠纷。朝廷逐渐调整政策,在官员队伍迅速扩大,逃役盛行局面下,不得不逐渐限制官户免役范围。总过程就是官户权益在逐步略有缩小但又不至于引起激烈反抗,由官户完全免役,到部分出钱,继之按等级部分服役。从历史发展过程和逻辑顺序上来看,不是因为限田而免役,而是在役事执行过程中,在官户执役问题上,逐渐找到了“限田(限田亩数额折算税钱)”这样具有可操作性的比较标准。通观宋代差役征发过程,官户免役在其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是突出的社会矛盾焦点。如何处理官户免役,以达到既维持统治基础,又顾虑基本公平的目标,是宋代社会生活当中的重要问题。而认识职役差派中的官户免役纷争,对于我们理解宋代社会运作、百姓生活、官民关系等也有着极大的学术价值。
耿元骊,男,1972年生,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古代中国乡村治理与社会秩序研究”首席专家、河南省特聘教授、学校全职引进的特区人才支持计划第三层次特聘教授、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唐宋史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青年项目各1项,出版学术著作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史研究》《新华文摘》等权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